結婚公証聲明書(俗稱寡佬証)須知

结婚公证声明书(俗称寡佬证)须知

  • 内地结婚使用之公证声明书为一式两份。
    • 正本在加章转递后由申请人带回内地办理婚姻登记
    • 副本将直接寄往结婚对象户口所在地之民政局。

  • 未使用之声明书必须妥善保管以作注销,否则会影响日后再次作出申请。

  • 内地民政局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职业或经济证明。 结婚双方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。

  • 内地结婚对象,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,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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